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广大教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我校科研上水平。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成院【2015】38号)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有良好科研基础和条件的我校在职教职工。项目组其他成员年龄不限。
曾获得过“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当年有在研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项目或有未结题“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申报。
二、研究期限与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一般为l~2年,资助额度小于5万元。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者填写相关的项目申请书,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
2、所在单位(或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就材料内容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院发展合作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zy_zl_zjs@163.com。
四、评审
1、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2、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对最终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将正式发文公布并发放立项通知书。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日。各申报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文件规定和要求,未按照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联系人:
发展合作处,张晔,025-58662809。
发展合作处
2022年11月8日
东成院〔2015〕38号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