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2019 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经学校推荐、专家遴选、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项 1002 项,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957 项、纪检监察专题项目 10 项、高校财务管理专题项目 14 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 21项(详见附件 1)。为表述更加准确规范,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须依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 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的最终成果完成计划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 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发展合作处
2019年9月